昨天才嚷嚷著想在FB上放一個禮拜的君君天后,搭配思考愛究竟是什麼,第二天就立刻想反悔,因為錯放你的手真的讓我根本什麼也想不出來,頭腦完全停止運作。但是整張專輯的詞曲都是君君天后她本人一手包辦的,也可以稱得上創作型歌手。不過對於思考愛究竟是什麼的確一點幫助都沒有,歌聲讓人如墜五里霧中......可能就是要表達一種愛很難捉摸的意境?
然後今天我想起另一首經典老歌。
要討論愛怎麼可以沒有這首歌呢?
要愛怎麼可以不寫情書呢?(誰還寫情書啊現在....)
寫字不如相思。
我很會寫情書,記得小時候常幫同學寫,現在有誰需要,一封收一千就好。
但是會寫情書好像不是愛的必要條件的樣子。
愛有必要條件嗎?
情書幾十年都沒拆,阿嬤真沈得住氣。
如果愛有必要條件,承擔的勇氣應該是其一。
不敢承擔,不敢面對,不敢爭取,不敢接受愛了還是有可能分開,不敢被拒絕,所以不敢愛,那麼關係就不能成立。
可是關係不成立也不代表就不愛,所以當我們使用愛這個名詞(可以算一個proper name嗎?)我們到底在指涉什麼啊?
我覺得我的分析很二流,大家將就一下(菸圈)
那麼酷愛關起門來寫情書,但一落實到真正的關係卻無比低能,說到底我是不是跟阿嬤的情人有一樣的毛病啊?這樣一想讓我開始變得好焦慮喔,媽的!
然後我逛到狐狸獅子姊姊的部落格,她竟然正好在討論愛耶!還且是柯波拉的吸血鬼,我愛死這部片啦!
要一起下地獄還是要set you free呢?
撥開基督教符碼以及重重文化的脈絡,姊姊說:『結局是「快樂」還「痛苦」的真正關鍵是,這兩人是否有「同一條線」If you love me set me free and let me touch the light.』
同一條線,下地獄大概也是快樂的。
Mina那刀砍的真了不起,無論在不在基督教的脈絡裡解讀。
Dracula跟 Mina說,Give me peace‧
Mina如果愛他,那刀必定是要重重落下的。
愛終究是,我給你你要的,而不是我給你我想要給你的。
也是一種承擔。
愛要有勇氣,敢承擔,可是最關鍵的,我終究根深蒂固認為愛應該要讓兩個人在一起越來越快樂,並且愛絕對是涵蘊著自由的。
綑綁著下地獄跟窒息不自由都不能讓我快樂,即使擁有了那個朝思暮想的人。
即使膚淺,但是不快樂到底要在一起幹嘛呢?愛的死去活來亂搞一氣,真的好嗎?手牽著手一起往光亮的地方走去不是好的多?
所以這就是屬於我最核心的思想了。
我的愛情觀,並不是愛凌駕一切,有的人是,但原來我真的不是。
自由和快樂,再來才是愛。
所以我現在知道我要的是什麼了。
接下來可以想想,有沒有可能跟我朝思暮想的那個人建立一個自由快樂的關係?他願不願意跟我建立這樣的關係?要如何跟他建立一個這樣的關係?
自由和快樂也不是一個簡單如字面的概念,每個人的自由和快樂定義都不同,說到底,對一個人產生感情很容易,要讓他對自己產生感情也不是最困難的事,可是價值觀不同,永遠也無法站在同一條線上,凝視著同樣的景物。
找了一整晚,我終於找到 Mina砍斷Dracula脖子的最後一幕啦,感謝上帝!
孕婦與小孩勿進,一開始就血淋淋而且樣子著實恐怖。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gbOR40eoCw
世界早安,願今晚對愛的討論能帶給大家一些啟發(很愛扮DJ)
by the way,神偷小甜心真的很會演,最近都沒看到她了好可惜。雖然說明星賺的錢多又可以享受光環,但相對的承受的壓力也非一般人所能理解,在那樣長期的壓力之下出現諸如吸毒、偷竊、開快車、濫交等揮霍磨損生命的異常行為模式,也就不是太奇怪的事。某種程度上我覺得他們很可憐,人生真的不是有了錢就快樂啊!(我這樣想是不是很傻啊?但我沒說可以不要錢喔)
我實在無法想像不能蓬頭垢面出門,交個男朋友女朋友要被指指點點跟拍,還有一輩子都不能吃飽的生活,簡直痛苦到爆炸,那絕對不是我能過的生活,隱私和自由都是我不願意付出的代價。所以最近常覺得所有的藝人其實都功德無量,因為他們不只在舞台上表演娛樂我們,連私生活都被強迫貢獻出來了。
ps.神偷小甜心是以前錢櫃雜誌幫維諾娜瑞德取的外號,好懷念以前的錢櫃雜誌喔,嘲諷明星的方式很有創意,現在的壹週刊只是沒來由的惡毒跟登一些不好笑的醜照片,我覺得其實不幽默。
還有,究竟為什麼現在我都無法嵌入影片了啊~~~~~